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五年制大专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 阅读次数:13204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培育国家高端技能型人才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欢迎你进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谨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为了方便你入学报到,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持通知书于 2012年9月6日按时到校办理报到、缴费、注册等入学手续。
二、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规定,新生户籍迁转采取自愿。如需迁转户口,请迁至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239号(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时请注意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三证姓名务必相同。
三、新生入学时,需按下列标准缴费:
1、学费:按背面所列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 ;
2、住宿费(含取暖费):650-1100元/年.人;
其中四人间:1100元/年.人;六人间:800元/年.人(架子床650元/年.人);八人间:650元/年.人。
3、书费:按学生报考类别预收(据实核算)
其中机械、电子、医学类600元;教育、生物类400元;经管类500元。
4、有关代办费:
公寓物品代办费370元;体检费65元;军训服装费60元;学生平安团体保险费45元/年.人(三年一次缴清);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年.人。
四、缴费办法:你可在以下两种缴费办法中选择缴费:
1、将所缴费用存入银联卡,入学时持卡缴费;
2、现金缴费,入学报到时用现金直接在学院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五、学院特别提醒:
1、新生来校时,请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以免遗失(学院设有银联信用卡缴费系统,校园内有建行自动取款机)。
2、请按报到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确有要事不能按期报到者,务必提前电话联系并办理请假手续,9月15日前无故未到校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3、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宝鸡火车站、宝鸡汽车站(西站)和高速客运中心设有接待站,你可与接待站联系,安排到校车辆,也可自行前往学院。
4、新生公寓用品包括:棉被、棉褥、被套各一条,枕芯、枕套、小櫈子各一个,枕巾、床单各两条,学生可视情况带少量学习、生活用品。
5、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参与迎新工作,新生到校报到时请到报名处直接办理各项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损失。
学院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239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17、20、51路公交车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917—3568018 356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