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6日 阅读次数:9888为了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
3.身体健康;
4.截至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非“三校”毕业生;
3.在“三校”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参加过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高考中有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陕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
7.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
(三)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二、报考科类及考试科目
报考科类分为工科、土建、农林、财经管理、医药、语言法律、旅游餐饮、综合等8个科类,各科类招生专业见《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专业参考目录表》(附件)。招生院校、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招生计划数等以《自学考试报·招生考试特刊》公布的为准。考生可选报其中的一类,不得兼报。
高职(专科)层次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职教师资本科层次加考英语。各科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分别为:
科 类 |
专业基础课 |
专 业 课 |
工科类 |
物理 |
电工基础 |
土建类 |
物理 |
建筑制图与识图 |
农林类 |
化学 |
植物 |
财经管理类 |
德育 |
基础会计 |
医药类 |
化学 |
生理学 |
语言法律类 |
德育 |
应用写作 |
旅游餐饮类 |
德育 |
食品营养与卫生 |
综合类 |
德育 |
专业课 |
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课试卷满分值均为100分;专业课满分值为200分。省招办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试题。综合类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省招办监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报名考生应于2010年12月8日至9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审查,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查;往届毕业的“三校生”回户籍所在市招办审查。各级资格审查部门要认真审查报名考生在我省常住户口年限、学历、学籍档案。严防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报名前到县(区)招办指定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验自己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
各市招办必须在报名开始前调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报名号和密码工作,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报名各环节的时间安排、考生信息确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要求及办法等,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0〕48号)执行。
四、准考证号编排规则
考生准考证号由市招办编排,原则上同学校或同班级考生不得连号。准考证号的10位阿拉伯数字含义如下:
顺序号 报考科类代码 考试类型代码 县(区)代码 市代码
其中市、县(区)代码为报名点所在市、县(区)的代码,考试类型代码为8,报考科类代码分别为:
1—工科类,2—土建类,3—农林类,4—财经管理类,5—医药类,6—语言法律类,7—旅游餐饮类,8—综合类。
五、考试、评卷及登分
各市招办确定考点,编排考场。每考场安排同科类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与其他科类混设考场。4月10日前向省招办报送试卷使用数量。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
9∶00—11∶30 |
语文 |
15∶00—17∶00 |
数学 |
|
|
9∶00—11∶30 |
电工基础、建筑制图与识图、植物、生理学、基础会计、应用写作、食品营养与卫生 |
15∶00—17∶00 |
物理、化学、德育 |
|
|
9∶00—11∶00 |
英语 |
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
六、填报志愿及建立档案
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与普通高校统考提前录取批次相同,市招办负责组织。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公布的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的院校、专业名称及代号填报志愿。其中,加考英语的考生,既可填报职教师资本科志愿,也可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未加考英语的考生,只能填报高职(专科)志愿。不得跨科类填报志愿,否则无效。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考生档案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高考成绩、报考志愿、诚信记录等内容,由省招办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另一种是纸介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由市招办负责建立。考生被录取后,由本人到县(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招生学校。
七、录取
省招办组织录取工作。按照职教师资本科、高职(专科)的顺序分段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分科类、分层次划定。其中,职教师资本科划线和录取时,英语成绩计入总分;高职(专科)划线和录取时,英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确定,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省招办向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八、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市、县(区)招办,各招生院校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试、录取、新生档案领取、入学资格审查等工作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专业参考目录表
科类 |
招 生 专 业 |
工科类 |
安全工程、采矿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地质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工程测量与监理、能源工程及自动化、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移动通信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软件技术、化学制药技术 |
土建类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测量与监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
农林类 |
畜牧兽医 |
财经 管理类 |
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医药类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 |
语言 法律类 |
语文教育、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会工作、心理咨询、刑事侦查技术、应用英语、商务英语 |
旅游 餐饮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餐饮管理与服务 |
综合类 |
初等教育、学前教育、雕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新闻采编与制作、主持与播音、人物形象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