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工作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阅读次数:13004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工作公告
为了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积极响应国务院、教育部、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从2019年秋季起扩招符合条件的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注意,不是“学历”)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现将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1.招收对象: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注意,不是“学历”)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2. 补报名条件:申请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扩招补报名。
3、网上补报名
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安排于6月1日至6月5日进行,考生须于6月1日8∶00至6月5日16∶00,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并完成网上补报名手续。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与网上补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网上补报名时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报考者应提前办理。
4、资格审查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19〕132号)要求执行。
拟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领取《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见附件)。考生户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退役军人考生,还应前往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退役军人身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考生,还应前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新型职业农民考生,还应前往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身份。县(区)招生办负责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并为相关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作相应标记。
各县(区)招生办要汇总辖区内通过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申请表》,并报所属市(区)招生办备案。市(区)招生办负责将辖区内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对学历(同等学力)和户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存疑并经进一步查实确属不合格者,取消其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资格;请本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有关考生的身份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存疑并经进一步查实确属不合格者,取消其身份认定信息。
5、体检
2019年6月25日前,各地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6.学制及证书:高职专业学制三年,部分学分制高职专业可以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最少不低于2年,最多不超过5年),学习时间具有伸缩性(即可提前毕业,也可滞后毕业),尽可能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
被我院录取的扩招学生,学籍管理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且与我校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由我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7.学费及助学政策:各专业学费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落实退役军人学费国家资助政策,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8、专业及招生计划: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填报志愿人数最终落实公布。
联系电话:0917-3568029/3568018